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学校科研团队的健康发展,促进我校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高,确保科研工作、学科建设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2012修订版)(见附件1),学校将于2012年12月下旬—2013年1月上旬对我校科研机构进行年度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年度考核的科研机构 以我校或我校各单位为依托单位的省部级、厅级、校级、院系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所(中心)等科研机构,且已填写《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情况登记表》《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置申请书》《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信息登记汇总表》《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计划表》。 二、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各类科研机构须根据 “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认真填写2012年度的《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进展报告表》(见附件2),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的年度进展报告和相关的支撑材料各一份及电子文档交至科研外事处。 届时,学校将依据《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计划表》、《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进展报告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等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对于机构管理运行不善,不能完成职责任务,检查不合格的科研机构,学校将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达不到设置条件或连续二年无任何科研或学术活动,已经名存实亡的科研机构将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予以撤消。凡无故不参与年度考核的研究机构将按检查不合格处理。 联系电话:0375-2657766 Email:pdsukyc02@126.com 联系人:盛老师 李老师 科研外事处 2012年12月10日 附件1: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设立和管理办法(2012修订版) 附件2:平顶山学院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进展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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